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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12121333
(中央社記者張淑伶上海20日電)中國大陸江西省樂平市政府被查出多次動用財政資金為企業代繳「排汙費」,本該是稅費徵收者的政府卻動用納稅人的錢為企業買單,引發質疑。 法制晚報報導,江西省17日被北京中央環保督查組判定「環保不作為、亂作為問題突出」;其中,樂平市政府在2012到2014年間多次用財政資金為36家企業代繳排汙費人民幣1147萬元(約新台幣5390萬元)。 法制晚報報導,根據法令,應當繳納排汙費的,是直接向環境排放汙染物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,且縣級以上政府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,加強對排汙費徵收。 但在江西樂平的例子裡,本該遵循法規徵收排汙費的政府機構卻為企業汙染買單,這樣的做法既失去徵收排汙費的懲戒作用,也違背納稅人的意願。 新京報報導,大量的環保違法背後,不少有地方政府在背後撐腰,目的還是為了經濟成長率,而政府替企業繳排汙費,是這種現象的極端呈現。1051120
環保亂象 陸地方政府幫企業繳排汙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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